第六十三章 捏碎头颅-《吞魔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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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光是他的帮凶,让他能清楚的看到面前的东西。占地大,高围墙,一看就可知不是贫穷人家。
此家主人姓曾,是个役吏。
役吏者,掌管服役的官吏。修河道,建路面,立城墙,掘池沼等诸多苦力,都由役吏掌管处理。
何尚打量一下那高墙,然后随意找个地方翻了过去。
落去院落中,何尚略带好奇的打量一眼,发现院落中全部种着金富贵。
金富贵是一种树,其叶圆又金黄,如金铜钱,据说是财神钟爱的落脚处。
何尚也就是打量一眼,然后就走上了条鹅卵石路,践踏着月色而行。
他在找,在找一个叫做曾富的家伙。
柳城王法按20岁为服役起点,但暗地里都是按18岁的土规矩来做。而这个曾富却不按规矩,把未满十八的何尚给批去做苦力。
当时挖河道,何尚因此差点死掉。
老天哟~你开眼啊。
不求你收那高台坐的王侯种~就求求你整些那小官吏咯。
你可知道草头官吏最害人,凶比恶鬼,恶比虎伥咯……
…………
这是何尚服役期间听到的一首谣。不成诗,不成歌,不成赋,不咏那梅竹傲雪,不颂那王侯将相,就是一首谣。
唱者也不是什么名士,而是一个快要死的老头。
老头的确快要死了,唱完这首谣的翌日就死了。据说他儿子得罪了那边的役吏,所以把老头送来修河道。
何尚不知道老头的名字,但却把这首谣给记下来了。
贱民是无法和官吏斗的,因为官自古就是吃贱民的。生杀夺予,任官挑选。
然而吃人的野兽却不怕官吏,因为野兽是要吃人的。
何尚用剑砍破木窗户,钻进去。进到房间里,他想找到那个役官曾富。
进屋,他没有找到曾富,但却找到了另一个人。何尚看着睡死的这个人,他以前在这片地方过日子,自然知道这是曾富的儿子。
面色较白,且微胖,明显没做过什么重活,从未历经过风吹日晒,这在贫民窟窿里是很少见的。不过想起他老子是谁,也就可以得出合理的解释。
何尚打量一眼这个家伙,目光四处张望一下,从那旁边的地方找到了一身胡乱堆起来的衣物。
他走上前,仔细端详。衣服是青色的,很柔顺,穿起来肯定很舒服。
柳城老百姓崇尚青色,因为青色代表青云,代表仕途,代表荣华富贵。
贵,这是何尚的第一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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